
详情
1.未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发票,不能作为税收凭证;
2.收到发票品名是办公用品等笼统的名称,没有具体明细的不能报销;
3.收到发票带的清单,是自行用A4纸打印的不能报销;
4.发票与实际业务不吻合,比如购的是茶叶,开的是办公用品不能报销;
5.收到发票备注栏填写不全的费用发票,不能报销;
6.收到发票章盖的不规范的,不能报销;
7.成品油发票没有“成品油”这三个字不能报销;
8.成品油发票“单位栏”、“数量栏”填错不能报销;
9.成品油发票不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的不能报销;
10.没有购物,直接虚开发票不能报销;
11.发票税率选择错误的不能报销;
12.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开具发票必须备注;
13.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出租车发票(2018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14.没有编码简称的发票不能报销。
请业务部门在业务办理索要发票过程中注意这些情况,避免不合规定的发票。
上一个:
偏岩项目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
下一个: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上一个:
偏岩项目开展2020年质量月活动
下一个:
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
版权所有:贵州黔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6009762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 贵公网安备 52010202003185号
版权所有:贵州黔水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黔ICP备16009762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贵阳 后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