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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建筑服务的发生地名称及项目名称。
2.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开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备注栏。
3.销售不动产。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号;“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应在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这种发票不应与其他发票混开。
6.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开此类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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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安全生产月”活动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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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施工现场如何管理施工机械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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