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的认定及报销
发布时间:
2022-01-12 14:48
来源:
新华网
工伤保险的认定及报销
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伞”,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对员工是否符合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条件进行行政确认,职工只有被认定为工伤后才能享受工伤待遇。
一、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的报销
公司在职员工符合工伤保险认定范围的,需要第一时间报综合部报备,综合部根据相关实情准备和报送相关工伤保险资料,并在报送完后30天之内领取《工伤认定书》。职工在出院以后将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发票及病历簿原件全部邮寄至综合部,需要做伤残鉴定的在出院后可以申请伤残鉴定。综合部办事人员将相关资料送至人力资源工伤认定处。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工伤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及相关发票及用药情况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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